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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韩国是重要的贸易伙伴,很多韩国企业早就进入了中国市场或者从中国市场采购商品。在此过程中,不少韩国企业的品牌也进入了商标抢注者的视野。 铭盾客户艾可尼斯公司的商标就被中国合作伙伴抢注在了32类“啤酒、饮料等”商品上。由于双方并不是直接合作,而是存在若干中间人,在证据方面并不是很理想,该案在商标评审和诉讼一审阶段一直败诉。但是,铭盾律师指导客户多方面补充证据,并根据商标法修法以来越发严格打击恶意商标申请的政策变化,深挖商标抢注人的恶意,最终历时3年在二审法院成功翻盘,维护了客户的权益。 艾可尼斯公司是韩国乃至世界上极富盛名的大型娱乐公司,成立于2001年。其旗下有诸多动画产品,其中最核心、最知名的的卡通人物之一就是小企鹅Pororo(中文译名波鲁鲁、宝露露等),韩文名称“뽀로로”。Pororo(뽀로로)是韩国国宝级的卡通人物。基于该角色的知名度,小企鹅Pororo“”有不少衍生品,如玩具、食品、用品、应用程序、定期展览、电影、游乐园及音乐剧等。 铭盾是一家以知识产权业务为核心,同时为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也提供劳动法、公司法、常年法律顾问等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商标是铭盾核心的业务领域之一,商标团队由资深律师领导,多年来一直关注中国商标法律法规和行政/司法实践的发展和变化,并通过代理大量的实际案例累积了丰富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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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十条尽管在商标驳回案件中经常被援引,但实践中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商标法第十条是禁用条款,即违反该条规定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市场上却存在大量涉嫌违反该条款的商标使用行为,对此如何定性及规范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一、法律法规商标与市场经济紧密相关,具有重要的信息表达功能,同时受到不同法律法规的管辖。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1、 商标法律法规2、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3、 广告法律法规4、 治安管理处罚法律法规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6、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7、 其他与市场管理和社会规范有关的法律法规《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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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6日,司法部公布了《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北京市铭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金柱律师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是司法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和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更好地为“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而建立的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刘律师是北京市铭盾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期从事与商标、版权、专利、品种权、商业秘密等相关的知识产权服务,执业以来已处理各类商标、版权、域名等案件达数千件,其中包括大量复杂的商标复审、异议、无效、驰名商标及版权纠纷、域名争议等疑难的案件。刘律师服务过的客户达数千家,其中不乏跨国公司和知名国内企业,同时也有各中小企业及直接申请人,行业涉及电子、化学、工业、机械、服装、化妆品、食品、药品、文化娱乐、出版、体育以及销售及其他服务。刘律师代表敦煌网、越野一族、森地客、哈尔滨工业大学等中国企事业制订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提交国内、国际商标/专利申请,提交或答复官方意见,提起或答复授权确权侵权诉讼等;代表开云集团、多特瑞、好丽友、RMS等国外公司保护其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代表诺和诺德、赛诺菲、辉瑞、先锋种业、KWS等进行反假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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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逐渐引起重视,正本清源任重而道远中国的商标抢注行为在全球是一道独特的风景,尽管各个国家都有商标抢注的情况,但商标抢注成为一种产业却别无二家。首先看一组数据,2017年中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达到574.8万件,比2016年增长55.7%。截至2017年年底,中国商标累计申请量2784.2万件,累计注册量1730.1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1492万件,连续17年位居世界第一。[1]尽管中国的GDP已经全球排名第二,但是如此多的商标申请和保有量,远远超出经济规模的需要。2017年1-11月间[2],商标申请总量排名前15名中,出现了不少个人的名字,即便是阿里巴巴和腾讯这样的大企业提出大量的商标申请,表面上看似乎是家大业大的必然,实际上也可能是被商标抢注所倒逼的不得之举。 中国之所以出现商标抢注盛宴,原因方方面面,既包括《商标法》采用的在先申请原则和注册保护原则为商标抢注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也有商标申请费用一降再降(目前仅为300元/类别)刺激了投机分子,更有社会舆论的不当宣传使得公众对商标的理念误入歧途—当“莫言醉”商标以1000万人民币成交,IPAD商标以6000万美元转让,商标也就成了知识产权里面的双色球,且成本极低。抢注商标已经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司法层面最先作出了反应。自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歌力思”案件后[3],该指导案例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很多恶意抢注商标并起诉他人的诉讼行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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