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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北京商标协会企业商标管理专业委员会成立了《企业商标管理工作指引》编写组,汇集众多头部企业、商标法律服务机构一线商标实务专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整合各方资源,结合各方宝贵经验沉淀,编撰完成了《企业商标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2023年2月28日,北京商标协会召开发布会,《指引》正式发布。刘金柱律师作为主编之一受邀出席发布会现场。《指引》共分为七大部分,由刘律主编的第四部分围绕着商标维权展开。在商标维权这一部分中,刘律分享了从事商标保护工作近20年积累的实践经验,将商标维权案件按类型分为权属争议案件和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系统化、全面化的地介绍了维权策略和工作重点,为企业商标维权工作如何开展提供明确指引,提升企业商标管理工作的效率和价值。 铭盾所汇聚了一批学术造诣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型律师,业务领域以知识产权为主,涵盖了商业法律服务的各个方面。铭盾所以“专业、高效、前瞻、共赢”为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一流的优质法律服务。本次,铭盾也希望能够通过参与编写《指引》,就商标维权相关事宜,与国内外企业分享经验,切实为企业商标管理能力赋能。 律师简介:刘金柱律师,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专业,长期从事与商标、版权、专利、品种权、商业秘密等相关的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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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春引言: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开的(2021)最高法知民终1363号案件的判决书给出了关于侵犯技术秘密的侵权获利计算的新方式,即可以将侵权人在特定项目上的全部获利作为侵权获利只要侵权人有明显过错且该侵权行为直接决定商业机会的得失。这一计算方式是对技术秘密侵权案件中侵权获利计算方法的一种细化,也为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的计算方法提供了参照和启示。 案情概述: A公司与Y公司同时参加某项目招投标,Y公司以相对较低价格中标。A公司发现中标的Y公司实际为其前核心员工组建且均与A公司签署有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约定对他们知悉的A公司技术秘密保密。A公司起诉Y公司商业秘密侵权。法院在审理认为Y公司核心员工李某的电脑中保存的该项目的标书、中期报告等文件中包含A公司的技术秘密,而且因为Y公司使该等技术秘密的行为使得其以低价中标,进而使得A公司错失了在该项目中的交易机会。因此,法院基于Y公司在该项目中的营业利润判定给与A公司赔偿。 铭盾分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侵犯技术秘密的赔偿述额需要按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法定赔偿的顺序确定。其中,侵权获利的计算方法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而专利侵权的侵权获利的计算方法则包括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服务)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服务)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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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涟伊现如今,品牌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已经无可非议,大型企业甚至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公司以统一管理、运营、保护其知识产权。而对于中小企业,品牌保护对自身发展有着更重要的意义。能否另辟新径,避开企业规模的劣势,令其品牌直面消费者,使自身获得相应市场地位,成为中小企业树立优质品牌的工作重点。然而,中小企业品牌在面对猖獗的恶意抢注行为时显得更为脆弱,由于自身规模及可调用资源的限制,通常难以与怀有恶意的商标抢注人,甚至同行业竞争者相抗争。本文将简要介绍目前常见的打击恶意商标申请的办法,为中小企业打击恶意商标申请提供思路参考。 一、 何为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及法律相关规定 实践中常见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主要可分为两类:以囤积倒卖商标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一)以囤积倒卖商标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以囤积倒卖商标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是指申请人在多个类别大量申请商标,明显超出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该条规定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是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是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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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文娟国家知识产权局于近日发布了《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公开征求对商标法的修改意见。在上述修订草案中,我们可以欣喜地发现,立法机关已经开始在立法层面纠正目前商标注册“注而不用”、授权程序冗长繁复、恶意注册非法成本低的弊端。笔者仅就修订草案中涉及商标使用及打击恶意注册的部分进行分析,供大家参考。 第一, 修订草案增加了注册商标权利人主动提交商标使用说明的义务; 此条款借鉴了美国等国家关于商标注册人主动提交商标使用证据的相关规定,是对商标权利人最重要的修改条款。修订草案第六十一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当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每满五年之后的十二个月内,向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说明该商标在核定商品上的使用情况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为了不过度增加权利人的举证义务且要达到督促注册商标使用、清理闲置商标的目的,对商标权利人主动提交商标使用说明的举证标准显然不能等同于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中权利人的举证标准。然而为了不架空本条款,尚有待建立权利人承诺制度及诚信等级,督促商标权的实际使用。 第二,修订草案规定申请人不得重复申请、注册商标; 修订草案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上在先申请、已经注册或者在申请日前一年内被公告注销、撤销、宣告无效的在先商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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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7日,Peter Brody先生作为国际商标协会(“INTA”)立法和法规委员会主席,向铭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朱颖莹律师发出祝贺邮件,通知朱颖莹律师已被其所在的INTA立法和法规委员会亚太分会评选为2022年INTA表现优异的委员会成员,并将在INTA公告和社交媒体上给予表彰和嘉奖。朱颖莹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她具有中国律师和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在IP策略咨询和保护、反假冒、数据隐私与网络安全、IP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诉讼等领域深耕多年,服务过众多知名的国际和国内企业,在客户群体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在此,我们向朱颖莹律师获得这项荣誉表示祝贺。国际商标协会(“INTA”)是一个由商标所有人和专业人士组成的国际性团体,有着来自全球190多个国家、超过6500多家成员,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商标品牌组织,并已成为联合国组织的非政府观察员。INTA设置有多个由其遴选的会员组成的专业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与INTA的员工密切合作,共同完成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工作,包括对政策提出建议,提供资源和制定方案,以及交流影响当今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关键问题。这些通过发挥每个会员的独特专长和贡献的委员会运作机制将使行业利益相关方和整个社会受益。2022年,INTA启动了一项新举措,以表彰在整个委员会任期内积极推动委员会工作的表现优异的委员会成员,并给予他们表彰。这项表彰系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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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标田经常有人咨询,对方坚决不同意同意,说拖也要拖死我的,在离婚案件中,被告到底能拖多久?今天就从法律层面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个问题,在弄清楚能拖多久之前,我们先梳理一下我国现行的离婚方式。我国现行的离婚只有二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双方对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以及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双方自愿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个过程最快需要32天。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以及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达不成协议,而另一方又坚定离婚,这个时候就不能协议离婚了,只能去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能否成功?以及被告就是不同意离婚,最长能拖多久?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的规定,法院认定应该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如何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又分为2种情况,一种是有法定的感情破裂判决离婚认定标准,另一种就是没有法定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而是根据法院实务经验总结出来的认定标准。我们分别来讨论,先分析《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法定判决离婚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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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琳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可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限制员工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工作或自己经营、从事同类业务。竞业限制在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同时,对员工的择业自由构成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公司通过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方式弥补员工因此可能遭受的损失。竞业限制协议主要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因此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赋与公司任意解除权,但对员工的解除权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由于有些员工对竞业限制解除的相关法律规定认识不足,认为只要公司不按时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员工就不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导致在实践中产生了大量的劳动纠纷。现本文拟通过北京地区的二个案例来分析和探讨上述法律问题。由于各地和不同时期的司法实践有所差异,本文的分析过程可能不够全面系统,分析结果仅供大家参考借鉴。一、案例简介案例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5)东民初字第02422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5)二中民终字第05775号二审民事判决书刘先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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