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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艳玲作为商标权人,你对自己的注册商标拥有垄断权,可以许可其他人使用你的注册商标。通过与被许可人之间签订许可协议,商标权人可以获得许可费作为一笔营收或收入,相应地被许可人获得你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一般会约定许可期限、许可范围和许可费。许可合同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由商标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备案,否则该许可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这里的善意第三人是针对不同被许可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商标许可意义上的对抗而非商标侵权意义上的对抗。未经备案并不影响商标权人或独占许可人等有起诉资格的人进行商标维权[1]。商标许可使用的类型包括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被许可人仅能按照许可合同中约定的类型使用商标,并符合《商标法》第43条规定的管理规范。 商标能反映产品或服务的起源、质量以及留在消费者中的独特印象。随着商标的知名度越高,商标权人的市场地位也越强,商标的经济价值也越高,与此同时商标的保护力度也越强。商标权人在进行销售区域扩展时,可以考虑利用商标使用许可的方式与某一地区或某一国的经销商增进更多的商务合作可能性。例如,在品牌管理下,汽配市场中的店铺未经商标权人本田公司的许可擅自使用中国的核准注册商标“本田”、“HONDA”等标识做招牌是侵犯商标权的。我们知道,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在类...
2024 - 04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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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琳 在企业用工过程中,职工可能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为保障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我国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在职工出现工伤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担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原因有多种情况,可能是由于职工自身原因、用人单位原因、用人单位其他职工的工作原因或非工作原因、与用人单位有合同关系(如买卖、运输、承包、服务关系等)的单位或其雇用人员与履行合同相关或无关的原因、与用人单位有合同关系(如劳务、分包、挂靠、服务、运输关系等)的个人与履行合同相关或无关的原因、前述单位、个人之外的第三人原因或意外事件等。当工伤事故是由于用人单位其他职工的职务行为时,用人单位既是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主体,同时又是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主体,这时就发生了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的竞合。在此情况下,职工是只能选择某一种维权方式、可以在两种维权方式中自主决定选择其中一种、还是两种维权方式可以同时主张,对于这种情况的不同处理结果将极大影响职工和用人单位的相关权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侵权责任,只能按工伤保险相关程序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民事侵权责任。该司法解释虽然是为...
2024 - 04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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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涟伊什么是AI?根据百度百科的介绍,AI即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一个以计算机科学(Computer Science)为基础,由计算机、心理学、哲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企图了解智能的实质,并生产出一种新的能以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该领域的研究包括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目前大家接触了解较多的人工智能包括百度的文心一言、openai的chatgpt等等。 “文心一言”“chatgpt” 目前网上存在大量关于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提高效率的信息内容,例如利用AI进行内容整理,文稿撰写,数据分析,可高效助力新媒体创作、图片绘制、视频创作。曾经需要一个经验丰富的数码画师花费数个小时创作完成的插画,如今只需要输入一组关键词,几分钟之内就能输出一张成品图。但在享受人工智能便捷快速的“创作”成果时,我们仍要思考一个问题:利用AI创作的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对于人工智能创作作品是否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的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一则判例给出了一种答案。2023年11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AI著作权首案宣判,判决认定原告享有其通过AI生成作品的著作权,并判定被告侵权。主要案情如...
2024 - 04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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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嘉畅《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绝对化用语”的使用有明确规定,旨在规范广告行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商家在广告中应谨慎使用绝对化用语,避免误导消费者。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直播平台的迅猛发展,许多商家和广告人,还是没有办法明确“绝对化用语”的标准是什么?是否任何含有“最”、“顶级”的词语都不能在营销中使用?什么样的绝对化用语有可能被使用在宣传当中,又不会被处罚?关于以上问题,希望本文能够为广告从业者带来一些解答。 “绝对化用语”是指在广告中使用的具有绝对意义或排他性的表述,如“最佳”、“最高级”、“国家级”等。这些用语往往给消费者一种产品具有绝对优势或绝对效果的印象,但实际上往往存在夸大或误导的成分,容易误导消费者,进而损害公平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这一规定旨在规范广告用语,防止商家通过夸大其词的宣传误导消费者。 例如,某公司在京东网上经营某品牌户外速干裤,在该商品的宣传页面使用 “大胆融入当下流行的撞色服饰设计元素,告别以往欧洲户外服饰设计呆板,单一,色彩单一,引领户外时尚第一品牌”宣传语。某市市监局据此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院认为,“第一品牌”属于与“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含义类似的绝对化用语,在该公司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市监局...
2024 - 03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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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春引言: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中的判断主体“一般消费者”的界定在理论和实践中一直有争论。例如,一些观点认为一般消费者应当局限于普通消费者群体,不应该具备专业知识。另一些观点认为一般消费者的界定应当根据产品的销售对象确定,也可能具有专业知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在这个问题上给出了相关指引,明确了“如果产品的功能和用途决定了其只能被作为组装产品的部件使用,该组装产品的最终用户在正常使用组装产品的过程中无法观察到部件的外观设计,则一般消费者主要包括该部件的直接购买者、安装者。” 正文: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判断某产品是否侵犯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权时,需要引入一般消费者这样的一个判断主体,根据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对是否构成侵权进行判断。当然,其他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在考虑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时,还应当考虑设计空间,但本文暂不涉及设计空间对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的影响。不同类别的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界定一般是不同的。相同的类别的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界定是否应该相同则存在着多种细分的情形。一般而言,只要体现外观设计的是终产品,或者虽然是终产品的部件,但在终产品中完全可见,或者虽然是终产品的部件,但该部件可以单独使用,在这些情形下,专利权人和被诉...
2024 - 03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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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辉彩礼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由来已久。彩礼本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由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给付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的财物,蕴含着对婚姻的美好祝福。然而,近年来越来越趋于走高的彩礼,引发了诸多的社会问题。高价彩礼使得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底层逻辑发生了变化,使得婚姻变成了物质交换,充满了铜臭味,不仅给彩礼给付一方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且攀比彩礼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高价彩礼成为某些人不劳而获的手段,甚至出现有组织、有预谋、重复骗婚的个人和组织,已涉嫌刑事犯罪;司法实践领域,返还彩礼的纠纷亦逐年递增。随着高价彩礼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高价彩礼不仅作为一个社会问题被大众高度关注,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点名“高价彩礼”,足见党和国家对此问题的高度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于2023年11月13日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无疑是正当时。那么,什么样的财物属于彩礼?离婚后要不要返还?且看下文分析探讨。一、什么样的财物属于彩礼(一)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一)一...
2024 - 03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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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文娟许多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往往倾向于提交黑白商标,而无论其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是否会着色。申请人做出上述选择主要依据如下两点:第一,同等情况下,黑白注册商标保护范围要比指定颜色注册商标保护范围大;第二,在实际使用中,黑白注册商标可以任意改变颜色,而指定颜色商标不能修改颜色。 然而上述观点并没有法律依据,是长期存在的关于黑白商标与指定颜色商标的刻板印象及简单化理解。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可见,颜色组合本身是可以形成区别于文字或其他要素的显著特征的,甚至可以单独作为商标注册。如果黑白注册商标在实际使用时采用了不同颜色搭配的着色,实际上是在原注册商标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的区别特征,有可能改变了原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从而成为了另一件未注册的颜色商标。因此,黑白注册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改变着色的,应当慎用注册标记。 另外,当黑白注册商标在注册满三年后遭遇他人提交商标不使用撤销申请时,如果实际使用证据中的商标为着色商标,则有可能会被质疑是对另一件商标的使用而并非对黑白注册商标的使用。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注册商标本身的显著特征、着色商标搭配的显著程度等综合判断。但毫无疑问的,黑白注册商标在实际使用中进行着色的行...
2024 - 03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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